2021年考研南京医科大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接收硕士调剂生的通知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接收硕士调剂生
招生信息
学校名称:南京医科大学
学校省份:江苏
学校层次:普通院校;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临床检验诊断学
专业代码:105120
专业类型:None
招生类别:None
调剂招收人数:
专业及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备注:南京医科大学
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本科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4.申请本科直博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5.符合我校各专业相应的报考条件:
(1)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领域的报考条件: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眼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肿瘤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和核医学以外)各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眼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8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庥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2放射肿瘤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
学和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3放射影像学、105124超声医学、105125核医学均只接收全日制
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
(2)我校口腔医学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
报考。
(3)我校公共卫生学院的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研究生只
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医学、其他医学
专业(医学学位)、卫生检验与检疫和应用统计学(生物统计学方向)的
考生报考。
二、接收专业和规模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学科专业请查阅《南京医科大学2021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拟接收推荐免试硕
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各专业均留出一定
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直博生占用导师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三、申请和选拔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教育部《2021年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的有关精神,2021
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9月23日-27日(第一批次)和10月5日-8日(第二批次),申请考
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南京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
请系统”(网址:http://202.195.176.49/zsg/tmsgI/)进行预报名。
2.10月12日,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含研究生支教团
推免生)请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
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
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申
请拟报考学院和专业。
3.10月12日-10月25日,我校将分批次组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
直博生综合考核工作:研究生院将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并通过“教
育部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择优选拔,额满为
止。对复试合格考生,研究生院审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
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4.申请考生须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完成确认复试或确认待录取等
程序,在12小时之内未同意复试或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处理。推荐免试研究
生(含直博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
知,一旦确认我校的待录取通知,不得更改。
5.对于填报我校多个专业志愿的申请考生,一律视为服从我校的安排,同
一批次只安排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复试。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
剂我校其他专业,具体事宜届时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6.对于招生计划已被接收推荐免试生占满的招生专业(参考《南京医科大
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计
划,网址:http://yjszs.njmu.edu.cn/),我校将关闭“教育部推免系统”的
志愿填报,不再接受申请。
7.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审核后,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在录取名单备案公开阶段,考生可通过“教育部
推免系统”查看拟录取名单。
四、关于复试
1.对所有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
者不予录取。
2.复试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考生的实际情况,实施现场复试为
主,网络远程复试(考核小组成员在本地集中、考生远程视频考核)为辅
的形式。
3.复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考核,主
要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
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本科直博综合考核包括综合
笔试(占30%)和综合面试(占70%),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
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
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4.申请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好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学期注册章完整);
②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③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
件);
④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⑤申请本科直博另须提供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
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模板参照《南京医科大学报考博士专家推
荐信》(见附件)。
五、关于体检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体
检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六、关于录取
1.录取成绩: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同一专业所有考生最
终按录取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2.所有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本科直博
研究生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费收费标准
我校临床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
年每人10000元x3年,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8000
元x3年。本科直博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10000元x5年。
八、支持政策
1.学校为2014级及以后的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具体细
则见《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医科大学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有6000
元的助学金,一般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并有机会获得20000
元的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各类奖学金,具体奖学金等级以最终的评定结果为
准。
2.学校设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1)推荐学校(含本校)综合成绩排名前2%(含2%)者,入学后一次性
奖励10000元(一等新生奖学金);在推荐学校(含本校)综合成绩排名2%
至5%(含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6000元(二等新生奖学金);其余
推荐免试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三等新生奖学金)。
上述本科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教育部“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综
合名次ZHMC、排名人数PMRS)为准。对于推荐学校排名人数低于50人的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排名第1的学生可获一等新生奖学金,排名第2
的学生可获二等新生奖学金,其余学生可获三等新生奖学金。
(2)凡本科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的推荐免试生被我校基础医学院、生殖医
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各专业录取,入学后每年奖励8000元,三年共奖24000
元(专项新生奖学金)。(此类学生不同时享受以上其他等级新生奖学金)
(3)本科直博研究生入学后享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一等
新生奖学金,即10000元。
(4)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
学金可以兼得。
3.所有招生学院给予拟录取推荐免试生优先导师双选的权利。
4.学院奖励:
基础医学院、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
所有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学院奖励5000元。
公共卫生学院:公共卫生专业(1053)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学
院奖励5000元。
口腔医学院:口腔基础医学专业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学院奖励
5000元。
医政学院:所有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学院奖励1C00元。
药学院:所有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学院奖励7000元。
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根据面试情况获得学院
奖励3000元或5000元。
附属淮安第一医院:根据面试情况,所有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
3000元、5000元或10000元的学院奖励。
附属江宁医院:所有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学院奖励5000元。
九、其他事项
1.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学院/附属医院联系方式,请查看:
http://yjszs.nju.edu.cn/p4990c4978/isthtm。
2.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参见《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
工作办法》(南医大研[2019]24号)。
3.因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管理,为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请考生在招考过程中严格遵守我校相关管理规定。
4.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南京医科大学德馨楼A217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11166
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