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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北大学外国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公示

  根据《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19]64号)文件精神,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外国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为保证外国语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大教字[2014]58号)、《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东大教字[2017]15号)和《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东大教字[2019]48号),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特成立外国语学院2020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一)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赵雯、赵彩清

  副组长:李欣、韩忠军

  组员:邓建华、李宗鹏、党晖、姜峰、侯秀奇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具体工作实施细则;

  2.审查推免学生资格;

  3.负责学院遴选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

  4.公示遴选工作相关材料;

  5.处理其他相关问题。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品行优良,遵纪守法;

  (四)无不及格和无成绩课程;

  (五)按总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排名在专业前30%内(创新特长评定推免生、支教团类推免生、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创新特长生的申请条件

  参加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的大学生各类科技创新竞赛获一等奖(冠军)的个人(代表队主力队员),或获得“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优秀项目的核心成员,专业综合排名在前50%以内,通过东北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获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生资格审查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审核确定:

  (一)是否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

  (二)是否具备“双优”推免资格(“双优”指在校前三年,曾两次以

  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三)总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排名是否在专业前30%以内;

  (四)创新特长生、两年制推免生辅导员综合排名是否在专业前50%以内;

  (五)支教团综合排名是否在专业前40%以内。

  四、遴选考核办法及名额分配

  名额由创新特长生评定、支教团选拔、两年制推免生辅导员和学业成绩推免生四种方式构成。其中,创新特长生名额由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支教团名额由团委负责审核确定;两年制推免生辅导员名额由东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业成绩推免生名额,由学院依据教务处下拨的推免名额,在考虑各专业人数的情况下合理分配。

  (一)遴选考核办法

  1、创新特长生遴选

  根据推免生申请条件第二条第六款相关规定,并通过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我院有一名学生获得创新特长生推免资格。

  2、学业成绩推免生遴选

  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且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前30%以内,按照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确定推免生资格。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若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则名单递补,但受学业成绩认定排名前30%限制。

  “双优”生如果能够进入学业成绩认定学生额定推免名额的120%以内划定的推荐备选名单,可递进替换额定推免名额中后20%无“双优”资格的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

  (二)名额分配

  外国语学院获得2020年创新特长生推免资格一个,无支教团和两年制推免生辅导员名额,学业成绩推免生名额24个,各专业名额详见下表:

  2016级各专业学业推免生名额分配

专业

学生人数

学业成绩排名认定名额

英语

91

11

日语

47

6

俄语

31

4

德语

29

3

合计

198

24

  五、工作程序

  (一)9月12日,在学院网站公示2020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领导小组名单,15:00公示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及综合排名、“双优”生资格等。

  (二)9月12-14日,遴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推免遴选名单。

  (三)9月15日,将遴选名单上报学校,拟推荐学生校内网报确认。

  (四)9月16日,学校审核名单并公示,学院网站同步公示。

  (五)9月17日,学生完成教务处网站报名、信息确认等。

  (六)9月22日,学校将推免名单报送研招网。

  (七)9月28日后,学生上研招网进行推免报名。

  六、其他事项

  (一)待遴选工作结束后,获得推免资格学生需填写《推免志愿确认及承诺书》,学院不再为其办理出国留学、就业等各种手续证明材料。

  (二)本实施细则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外语2020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doc

  附件2:2016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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