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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东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enu.edu.cn)查阅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确定拟申请学院和专业。
  1.各学院(所)接到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9月4日前电话或书面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为9月6日~7日。
  2.各学院(所)在9月10日前将复试合格拟录取的申请人材料和复试材料一同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发出接收函。
  4.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取得所在学校省级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于9月30日前寄送我校。
  5.凡我校同意接收的申请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时间以国家规定的为准),到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考学院和专业严格按照接收函填写,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凡未参加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免试资格。
  申请材料请于9月1日前直接寄送到:
  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学院(所)办公室研究生秘书收,
  邮政编码:130024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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