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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北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东北师范大学!

  一、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考要求;

  2.符合《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二、招生专业

  我校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考生报考,非全日制专业不招收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最终报考专业以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中填报的为准。

  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基本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奖助办法

  研究生奖助办法请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

  五、报名考试

  考生须在2017年11月12日前将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322室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邮编:130024,电话:*************,建议使用邮政EMS邮寄。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其他报名考试要求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录取

  1.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根据考生生源地及报考情况分配招生名额,具体招生人数于复试前在各招生院部网站公布。

  2.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

  3.被录取的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

  七、其他

  骨干计划考生应届硕士毕业时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只能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其他考生硕士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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