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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报考点考研现场确认公告

  各位考生: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已经结束,所有考生均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方为有效。凡报考我校,考点选在外地的考生,请按当地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我校为保定市教育考试院(考点代码:1306)指定的现场确认代办点,考点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的我校应届考生和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且考点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的考生须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及人员安排

  2018年11月6日

  上午8:30—10:00我校大学一本英语系、机械系、自动化系应届考生;

  上午10:00—11:30我校大学一本计算机系、环工系、经管系应届考生;

  下午2:30—4:00我校大学一本电力工程系应届考生、单考生;

  下午4:00—5:00我校大学一本电子系、法政系应届考生。

  2018年11月7日

  上午8:30—10:00我校大学一本动力工程系、数理系应届考生;

  上午10:00—11:30我校科技学院电力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基础学科部英语专业应届考生;

  下午2:30—3:30我校科技学院动力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应届考生;

  下午3:30—4:30我校科技学院信息工程系、机械工程系应届考生。

  二、现场确认地点

  华北电力大学一校区教四楼二楼研究生院231室(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

  三、须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的人员

  1、考点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考点代码:1306)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科技学院),不限报考学校。(注:网上报名号必须是以“1306”开头的九位数);

  2、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且考点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考点代码:1306)的考生。

  四、现场确认需携带的证件

  1、应届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还需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单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专家推荐信(学校网站下载标准格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证明(学校网站下载标准格式)、已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或技术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凡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审核的,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受理;凡证件(材料)不全的,一律不予确认。

  五、报名费

  根据河北省有关规定,所有考生均需在报名时,网上支付报名费。

  注:凡未网上交费考生,现场确认一律不予受理。

  六、现场确认流程及要求

  (1)交验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

  (2)采集指纹(要求手指干净、无创伤,左手食指采集三次);

  (3)照相(要求仪表整洁,着装整齐);

  (4)领取《报名信息简表》(2份,1份签字交回,1份考生留存);

  (5)核对《报名信息简表》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并交回1份;

  (6)领取《报名回执》(认真阅读并按回执要求做好后期工作);

  (7)确认结束。

  七、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后,均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方为有效。

  2、凡考点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的,生成的网上报名号一定是以“1306”开头的九位数,请考生仔细核对,确认考点。

  3、必须考生本人到场进行现场确认,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

  4、应届考生学生证丢失的,须经学校教务处开具证明,证明上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注册学号、入学时间等信息,贴上本人近期照片,照片上加盖教务处公章。

  5、《报名回执》是考生完成现场确认的唯一凭据,请考生务必在交回签了字的《报名信息简表》后,领取此回执。

  6、保定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不接收在保定市以外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本人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不在保定市的非应届考生的报考。

  7、凡2019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在校本科生,一律不准报考。

  8、为确保考生的报名、摄像信息准确无误,请考生务必于2018年11月11日20:00至11月13日8:00,登录http://221.194.37.8,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含照片)信息,如发现问题请于11月13日11:00前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报名回执,到原现场确认点进行复核;在我校确认的考生请于13日上午8:30—10:00到一校区教四楼二楼223房间进行复核。凡不按上述要求认真复核报名(含照片)信息或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望互相转告!

  提醒考生注意:

  自2015年11月1日起,国家将考试作弊纳入我国刑法,对于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除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外,组织作弊、替考、窃取试题内容、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以及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等行为还将触犯我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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