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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12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三、报名及考试办法

  1.2012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报名办法和初试相关事项详见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也可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筹)的网站:http://graduate.nbu.edu.cn/

  2.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实行差额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素质,择优录取。初试和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将适时另行通知。

  四、我校硕士生的有关待遇

  1.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优先使用公费指标。

  2.为吸引更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凡第一志愿录取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包括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生和委培生除外)将获得相当额度的新生奖学金:(1)“985工程”或“211工程”所属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毕业考生;(2)其他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且入学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

  3.符合条件的硕士生,还可享受我校设立的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待遇。

  4.学校为研究生设立曹光彪学生科研奖,奖金额度最高达10000元人民币。

  5.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课题、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得到不同程度的资助。

  6.委托培养硕士生、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费收费标准为7000元/人•年;非定向培养硕士生、定向培养硕士生免交培养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也有较高比例的公费指标,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的培养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确定。

  7.通过CET6(47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入学后申请英语公共课免修,CET6合格分数的时效为2年。

  8.我校为研究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9.家庭经济困难且在本科期间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自筹经费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

  10.住宿费按照我校有关宿舍(含公寓)收费标准缴纳。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2.在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应清晰、详细、真实;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我校研究生院(筹)受理招生政策的咨询,不办理购买参考书业务,有关历年业务课试卷的获得办法可点击查看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筹)网站的相关信息http://graduate.nbu.edu.cn

  5.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6.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筹)的网页http://graduate.nbu.edu.cn,如有变动,以我校网页公布的报名办法、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信息为准。

  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及购买参考书目等事宜,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详细联系方式见“硕士学位点介绍”)。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筹)

  学校代码:11646

  邮政编码:315211

  电话:*************

  传真:*************

  网址:http://graduate.nb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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