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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波大学海运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四、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计算后形成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得分,以综合得分名次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参考初试的外语、政治及复试成绩。在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
       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由学校制定)

成绩类别

满分

加权系数

备注

1

初试

500

0.6

将满分500换算成100

]2

专业课(政治)笔试

100

0.4

 

1、不含加试成绩;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专业面试

100

4

外语综合测试(听力与口语、简短阅读)

100

5

加试单科成绩

100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6

体检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思想政治面试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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