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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兰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目标与计划:
  为了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2015年我校计划在133个二级硕士研究生授权学科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招生1400人左右。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需要加试2门专业主干课)。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持海外学历考生在报名时须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特别注意:报考条件请考生及时咨询招生学院,并认真对照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决定是否报考。)
  3.报名参加会计硕士(MPAcc)、国际商务(MIB)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可提前咨询我校经管学院。
  4.报名参加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报考前可提前咨询我校设计艺术学院。
  特别提示:报考我校艺术硕士的考生,报考点只能选择兰州理工大学(代码:6208),并且必须按时到兰州理工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校本部。
  (三)我校是国家授权,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均享受新生一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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