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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聊城大学考研复试办法


       每学科专业成立复试组,复试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各专业复试组要安排专人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与录音(或录像)。
       四、各学院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招生领域)的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复试名单、复试内容等。各学院复试录取方案报经研究生处审核。
       五、招生计划的确定。学校根据师资力量、重点学科、科学研究、生源质量、培养质量等量化指标进行计划分配,计划分为学术型计划和专业型计划。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专业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各学院根据学校计划分配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单位计划分配方案,将学校下达的计划分配至各二级学科专业(领域)。分配方案报研究生处备案。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日期之前没完成的,由学校收回重新分配。
       六、复试名单的确定。各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招生计划与复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1:1.2-1:1.5来确定复试名单,以达到好中选优的结果。各学院将确定的分二级学科专业复试名单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统一公布复试名单。
       七、研究生调剂工作。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与学院确定的二级学科招生计划,上线人数不足复试人数的二级学科专业,可进行调剂复试。调剂分为接收校内调剂与接收校外调剂。调剂工作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规定,接收外校考生调剂且必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校内调剂考生可不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八、复试名单确定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政审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各方面的情况,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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