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业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2008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者,且符合相关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同等学历考生报名时须确定两门加试科目;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招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招生人数
2008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500名左右(含计划内及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各学科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网上报名日期:2007年10月8日至10日底。届时以国家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可向当地报名点咨询
四、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07年11月10至14日全国各报名点。
五、报名地点:全国各报名点。
六、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届时详见我校研招办网上通知。
(二)报名信息确认(2007年11月10日至14日)。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凭网上报名号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交纳报考费,并照相确认。
(三)未尽事宜详见报名点通知。
七、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08年春节前二周左右,具体见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考改门类除外)
(四)复试: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科研能力、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复试内容为:①英语听力考试;②专业笔试;③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历加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八、有关政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全部为公费指标。
2.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设立"新生特别奖",奖励面不低于30%,2006级为58.1%
3.我校录取的自筹经费研究生同样享受和公费生一样的生活补助。
4.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外,我校还另设"优秀研究生"等奖贷学金和"三助"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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