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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常州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由于教育部规定保留资格录取的考生占当年的招生规模,且其名单必须经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过。因此,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录取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4.调档政审
       对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政审意见,拟录类别为非定向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所在单位提供人事档案(预计5月中旬)。凡拟录取的考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参加“法轮功”活动者,取消录取资格。
       5.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必须经教育部审批。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在6月中旬接到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十、督查与复议制度
       1、督查制度
       学校成立以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研究生部和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为主要成员的复试工作督查组,全程参与复试和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巡视、有效监督。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考生则取消录取资格。
       2、复议制度
       为及时处理复试和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作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本工作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相关链接:
        2014年考研复试专题复试经验复试试题复试交流 | 2014年考研讨论版
        2014年考研调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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