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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吉林建筑大学考研复试及录取办法


       (3)有关说明
       复试工作各环节的纪律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复试笔试的试卷评分及核分过程必须按国家统一考试的要求进行,按规定要求密封评卷。
       对于个别考生,如果通过一次复试无法确定录取与否的,各学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同意可要求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如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足理由,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处提出申请,研究生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核查并做出详细解答。对确属复试环节存在问题的情况,经研究生处批准后,各学院可对其组织二次复试。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录取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将其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和综合面试成绩三者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成绩,考生的最后成绩为四门统考科目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由研究生处公布考生最终成绩排序。按照招生文件的有关要求,坚决维护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录取人数不超过国家下达的硕士生招生规模,在最大限度的接收外校调剂考生。
       四、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要保证复试科目及加试科目的命题质量、注意试题内容的保密性,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不同情况和性质严肃处理。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校纪检办公室将对录取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
       为便于监督管理,特设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电话:*************(研究生处)、*************(纪检办)。

       相关链接:
       2014年考研复试专题复试经验复试试题复试交流 | 2014年考研讨论版
       2014年考研调剂中心2014年全国考研复试线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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