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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学院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我院2005年招生规模(含国家计划、委培、定向、自筹)预计243名,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招生规模下达后再进行调整。委培、定向、自筹经费生按规定交费,录取前签定合同书。

  一、报考我院硕士生应具有大学医药学、生物学专业本科毕业学历;应届本科生毕业时必须获得毕业证书。对业绩突出的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必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①大专医药学、生物学专业毕业三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及以上。

  ②已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

  ③在省级正式刊物(CN号)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论文一篇或具有通过省级鉴定的科研成果。

  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通过自学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水平的介绍信。

  ⑤只限报考计划外定向、委培、自筹经费研究生。

  同等学力人员报名时必须向我院提交毕业证、四级证、论文(或成果鉴定证书)、介绍信等原件和复印件,于报名后两周内将上述材料寄送我院研究生部,经审查不符合或没有以上材料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并不核发准考证。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凡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生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基础课,加试科目为中医专业:方剂学、中医内科学;蒙医专业:蒙医外科、蒙医妇科;药学专业:药剂学、药物分析;基础专业:病理生理学、人体解剖;临床专业和口腔专业:组织学、病理生理学。

  三、报名时间、报名手续、考试时间由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所有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供毕业证(应届生除外)、学位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单位介绍信(少数民族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四、考生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无效。凡是以假证件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出即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一切责任自负并追究盖章单位责任。

  五、我院综合考试有以下几门:

  ①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由国家命题。

  ②药学综合:含无机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

  ③蒙医综合:含蒙医温病、蒙药、蒙医方剂、蒙医内科。

  ④口腔综合:含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正畸。

  六、我院不提供考研参考及其他复习资料,命题原则上以本科最新版教材为依据。

  七、目录中要求考生选择的考试科目,由学生任选其一,否则由我院指定考试科目。各专业其他要求详见备注栏。

  八、在学研究生不得中断学习公派、自费出国,否则取消学籍。

  九、本说明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为准。

  注意:

  1、第一附院只招本科、学士学位生。

  2、△表示招收专业学位,无标注或○表示招收科学学位。

  单位代码:10132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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