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浙江研招网 > 湖州师范学院 > 招生简章

湖州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州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创新精神和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主要由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三个环节组成。

  三、招生专业与名额
  201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约30人,均为非定向统招生。附件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指标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做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6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通讯地址主要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须知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13年9月前有效。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地处浙江,属于一区招生单位。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七、入学考试
  (一)初试
  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与地点
  (1)初试日期与考试时间:
  1月5日上午      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1月5日下午      201-英语一(100分)
  1月6日          308-护理学综合(30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安排详见准考证。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确定初试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有关通知和公告。
  4.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为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护理学综合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5.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二)复试
  1.复试要求: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工作一般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
  3.复试地点:湖州师范学院
  4.复试形式主要有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技能考核。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和加试科目详见附件《湖州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具体复试办法将通过我校研究生网站(http://yjsc.hutc.zj.cn)另行公布。
  5.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及12位验证码。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网上注册后即可进行学历验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往届生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不能参加复试。
  6.复试体检。体检应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7.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录取与调剂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工作将在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优惠政策
  (一)凡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为公费生(免交学费)。
  (二)在计划培养期内,学校为每位研究生提供1000元/月的生活补助费(含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按12个月发放。另设导师助研津贴及研究生校级优秀奖学金。
  十、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学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学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
  (四)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
  (五)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六)请随时关注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
  相关文章:湖州师范学院201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相关专题: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