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湖北研招网 > 华中科技大学 > 在职硕士

2005年华中科技大学在职工程硕士学位管理办法


  四、培养目标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五、培养方式
  1、工程硕士培养采取在职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一般课程学习时间1-1.5年,学位论文时间为1-3年,总培养时间不超过5年。
  2、课程讲授和论文工作的指导选派富有教学和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承担。
  3、论文工作由学校与企业双方的导师联合指导。企业导师由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经学校与企业商定后,由研究生院颁发企业兼职导师聘书。
  六、课程学习、考试与成绩管理
  1、课程学习
  (1)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的[1997]54号文件精神制定各领域工程硕士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应反映工程领域特点,符合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实际需要,课程内容应具有宽广性和综合性,反映当代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前沿的最新水平。
  (2)每个学员在进校后一个月之内,以各领域工程硕士培养方案为依据,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3)课程学分要求: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4,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少于21,选修课学分不少于11,必修环节学分为2。
  (4)课程种类要求:
  ①必修课:含政治理论课1门,外国语1门,基础理论课程(数学类)1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若干门。要求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学习门数不少于4门。
  ②选修课:经济、管理、法律或环境保护类课程1门,计算机应用类课程1门,专业课若干门。专业课应反映行业最新发展状况、工程领域中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化技术手段等内容。
  ③必修环节:实行开题报告制度和论文中期报告制度,由导师负责组织实施,在教研室或课题组范围进行。专业文献阅读、开题报告和论文中期报告及其评定成绩应存入学生学习档案。
  (5)有关院(系、所)必须在开课前将全体学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经研究生院同意方能开课。未经研究生院同意的,其课程成绩不予认可。
  (6)课程一般由本校教师讲授。公共课教学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具体办法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专业课任课教师由有关院(系、所)指派,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是在校内承担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教师。
  2、课程考试
  (1)各门课程均不得免修、免考。
  (2)必修课考试方式为笔试(政治理论课可以是笔试或撰写专题论文),各科考试的具体要求按照各科教学大纲进行,应逐步实行题库考试;选修课考试方式可为笔试或撰写论文。各科笔试试题要求正式打印。
  (3)考务工作由各院(系、所)负责。各院(系、所)应指派责任心强的教师主持考务,并将考试安排情况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对考场进行随机抽查。考试必须严格按照我校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执行。对于考试舞弊者将作出严肃处理。
  (4)课程考试不及格可以补考一次。对累计3门课程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取消工程硕士学员资格。
  3、成绩管理
  (1)一般课程考试成绩不含平时成绩。对于实验或工程设计占重要内容的课程,平时成绩所占比例不得超过30%,并且应附实验报告或设计,否则不予认可。
  (2)任课教师应在考核完毕后10天内评卷完毕,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将试题、试卷和成绩登记表一并送交学生所在院(系、所)。
  (3)各院(系、所)对任课教师送交的工程硕士课程考试试题、试卷和成绩登记表等进行验收。由各院(系、所)保存考试试题、试卷和成绩登记表,并作好工程硕士研究生个人成绩归档工作,以作评估和备查之用。
  (4)每学期开学初,各院(系、所)应将上学期课程成绩通过网上(或报盘)报送研究生院。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