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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华中科技大学梨园医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梨园医院2016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招生简章
  一、院系简介:
  梨园医院是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医院和第三临床学院,系卫计委直属的综合医院、国家三级甲等医院,亦是湖北省卫计委唯一命名的“湖北省老年病医院”。医院地处东湖之滨,占地总面积约14.7公顷,院内绿化率达70%,常年绿树成荫,鸟语花香,堪称湖北省独有的花园式医院。医院学科门类齐全,专科特色鲜明,以发展老年医学和康复保健事业为重点,以老年病诊治、康复为特色,是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教学医院。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700余名,开放床位800张(核批1200张),拥有正、副高级职称专家教授百余名,博士生导师5人,其中1名导师为外聘院士,硕士生导师30余人。多名导师获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突出中青年专家等国家和省级荣誉称号。医院从1998年至今获国家、部省级及市级科研资助项目400余项,承担着各级科研课题,科研方向明确。医院有临床医学博士点、硕士点,拥有老年病科、创面修复科等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建设中心。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医院十分注重研究生个人能力的锻炼和素质培养,拥有老年医学研究所和药学基地,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良好的科学研究环境。在研究生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研究生导师能按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多名导师被授予“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老年医学教研室被授予“研究生指导先进集体”。

  医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随着社会对人才层次需求的重心上移及我院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我院的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规模亦将进一步增大。欢迎有志于献身医学卫生事业的青年学子报考我院!

  二、招生计划
  2016年计划推免招生人数7人(含专业学位3人)。

  三、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成功者。
  2、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提交PDF版相关材料,材料须含能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10月15日前完成填报志愿。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我院将严格执行公示的《接收推免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在考生报名三天内,我们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院系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将撤销复试通知。

  4、我院将在梨园医院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我院将按照接收推免生简章公布的工作时间,在梨园医院网站主页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复试细则,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9月28日至10月20日之间。

  5、考生参加复试
  复试细则见后(五、复试细则)

  6、院系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我院将复试情况汇总,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备查,如待录取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则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
  考生收到我院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我院将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院作为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我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6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考生报名→院系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院系公示复试名单→复试→院系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录取→院系公示拟录取名单→录取

  五、复试细则
  按照我院要求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复试由报考的学科、科室或导师组织面试小组,复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1、《攻读学位研究计划》70分
  2、外语听说测试(20分)
  以英语四、六级测试为依据,获得四级证书10分,获得六级证书20分。
  3、本科加权成绩(10分)
  考核总成绩=《攻读学位研究计划》(70分)+外语听说测试(20分)+本科成绩(10分)

  六、培养工作
  被我院接收的硕士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其他211高校听课的学生,由该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成绩,由我院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短期出国计划,由该生导师和医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

  八、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1、梨园医院研究生科(咨询)
  电话:027-86785629
  邮箱:610174819@QQ.COM
  联系人:马老师、李老师

  2、梨园医院纪检监察科
  电话:027-86793056
  3、华中科技大学监察处
  电话:027-87542001

  (实习编辑:史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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