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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师范大学030107经济法学考研大纲

  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名称:经济法学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
  经济法基础理论约40分
  市场规制法约20分
  国家投资经营法约20分
  宏观调控法约20分
  4)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题: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简答题: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分析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25分,共50分
  二、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经济法基础理论
  考试目标:
  系统掌握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经济法法律关系,经济法的立法体系,经济法的责任制度和实施机制。
  考试内容:
  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生产社会化与"市场失灵",国家调节机制与国家经济职能的出现,法律体系的因变与经济法的产生,尤其掌握市场、调节机制与法律的同步演变规律。
  (二)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过
  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尤其是美、德、日三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经过。
  (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
  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背景与途径,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产生发展的背景和途径的特殊性。
  二、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的本质和定义以及定义的特点,国内外经济法概念诸说。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尤其是与民商法、行政法比较的差异,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和分类,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各种主要观点评介。
  三、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
  (一)经济法的价值和理念
  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理念。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原则的基本特征和确立依据,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和要求,理解经济法的权利再分配功能。
  四、经济法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经济法主体的概念、分类与特点,国家经济调节主体,基本被管理主体。
  (二)经济法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
  国家经济调节中权利、义务的特征,国家经济调节主体的权利义务,企业等基本被管理主体的权利义务。
  五、经济法的立法体系
  (一)经济法法律规范的分类和结构
  经济法立法内容上的分类和结构,经济法在形式上的分类和结构。
  (二)经济法体系中的基本法律
  经济法基本法律的认定,经济法三个基本法律构成的关系。
  六、经济法的责任制度与实施机制
  (一)经济法的责任制度
  经济法的法律后果与法律责任,经济法的责任形式与制裁方式。
  (二)经济法的实施机制
  经济法的实施体制,经济法适用机关,经济法适用程序。
  市场规制法
  考试目标:
  系统掌握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原理。
  考试内容:
  一、反垄断法
  (一)反垄断法概述
  垄断与反垄断法的概念,反垄断法基本价值与特征,反垄断法的发展历史与趋势。
  (二)反垄断法的基本实体制度
  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三)反垄断法的基本实施制度
  反垄断法的执行机构,反垄断法的程序制度,反垄断法的责任制度,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与构成要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与性质,反不正当竞争法产生与发展概况。
  (二)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内涵
  假冒仿冒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诋毁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垄断或限制竞争行为。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问题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责任制度。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消费者的内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二)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消费者的具体权利,经营者的具体义务。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确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原则。
  四、产品质量法
  产品和产品质量的内涵,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类型,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各自的内涵及两者的联系与区别。
  国家投资经营法
  考试目标:
  系统掌握国有资产管理法,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国有企业改革法的基本原理与相关制度。
  考试内容:
  一、国有资产管理法
  国有资产的概念,国有资产的分类,国有资产管理法的概念与性质,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历史演变。
  二、国家投资法
  国家投资法的概念,政府投资的范围,国家投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三、国有企业法
  国有企业法的概念、性质与特征,国有企业的概念、法律特征和法律类型。
  四、国有企业改革法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立法的基本历程。
  宏观调控法
  考试目标:
  系统掌握计划法、产业政策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价格法的基本原理与相关制度。
  考试内容:
  一、计划法
  计划法的概念与特征,计划立法模式,计划法的实践意义。
  二、产业政策法
  产业政策与法的关系,产业政策法的概念与特点,产业政策法的立法模式,产业政策法的立法形式,主要国家产业政策立法概况。
  三、财政法
  财政的概念、特征及其功能,财政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财政法的基本原则,预算的概念,预算法的概念与作用,财政体制法的概念,财政转移支付法的概念,转移支付立法应遵循的原则。
  四、国债法
  国债的概念、特定、功能,国债法的具体制度。
  五、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的概念与特点,政府采购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六、税法
  税收的概念与特征,税收的分类,税法的概念与体系,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的构成要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概念,财产税法的体系。
  七、金融法
  金融的含义,金融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金融法的立法体系,中央银行的性质、职能与法律地位,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政策性银行的概念、职能与特征,银行业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的概念。
  八、价格法
  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政府定价种类和范围,政府定价的依据,调控价格总水平的特别政策措施。
  三、主要参考书
  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宪法学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
  宪法基本理论约30分
  宪法基本制度约40分
  宪法实施约30分
  4)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题: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简答题:5小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分析题:1小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
  二、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宪法基本理论
  考试目标:
  1、系统掌握宪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2、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规范与宪法关系、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宪法渊源结构和形式、宪法的价值作用、宪法观念与宪法文化的内容。
  3、能综合运用宪法的基本原理和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中的问题。
  考试内容:
  一、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涵义及特征;宪法的本质;宪法的种类及其特点。
  二、宪法的历史发展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历程;宪法的发展趋势;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演变;新中国宪法产生和发展以及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
  三、宪法的制定
  宪法制定权的概念、性质、基本特征,宪法制定权的界限;制宪权主体和制宪机关的概念、区别与联系;宪法制定的程序。
  四、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基本原则的特征和作用;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的含义、历史发展和其在各国宪法中的体现。
  五、宪法渊源、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
  宪法渊源和形式的概念、分类;成文宪法结构的内容。
  六、宪法规范
  宪法规范的概念及特征;宪法规范的要素、种类与宪法规则的逻辑结构;宪法规范的效力和变动。
  七、宪法关系
  宪法关系的含义及特征;宪法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八、宪法的价值与作用
  宪法价值和作用的概念和特定;宪法的基本价值与核心价值;宪法的规范与社会作用。
  九、宪法观念与宪法文化
  宪法观念的含义、历史发展和作用;宪法文化的概念、类型和结构。
  十、宪法与宪政
  宪政的内涵及其与宪法的关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的条件和模式。
  宪法基本制度
  考试目标:
  1、系统掌握宪法基本制度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2、理解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国家机构的组成和职能的内容。
  3、能综合运用宪法基本制度的基本原理和知识综合分析案例事例,解决国家权力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相关问题。
  考试内容:
  一、国家性质
  国家与国家性质的概念;国家性质的决定性因素;国家政权的阶级归属;国家基本经济文化制度。
  二、国家形式
  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种类和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种类和决定因素;民族区域自治;特别行政区;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度保障及其界限;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特定人的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及其行使原则。
  四、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的概念、产生发展和作用;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的民主程序;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
  五、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的概念和分类、组织与活动原则;代议机关;国家元首;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军事领导机关。
  六、政党制度
  政党的概念、特征、历史发展及地位作用;宪法与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宪法实施
  考试目标:
  1、系统掌握宪法实施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2、理宪法实施的条件、过程、影响因素、保障和评价,宪法解释与宪法修改,违宪审查制度,尤其是中国特色违宪审查制度以及宪法制度的内容。
  3、能综合运用宪法基本制度的基本原理和知识分析和解决宪法实现的相关问题。
  考试内容:
  一、宪法实施及其保障
  宪法实施的概念、方式、特点和原则;宪法实施和宪法实现的关系;宪法实施的条件、过程和保障;宪法实施的评价。
  二、宪法解释
  宪法解释的含义、分类及必要性;宪法解释机关;宪法解释的原则、方法和程序。
  三、宪法修改
  宪法修改的含义及必要性;宪法修改的限制;宪法修改的方式和程序。
  四、违宪审查制度
  违宪审查的概念、特征和主要模式;违宪责任;建立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
  五、宪法秩序
  宪法秩序的含义和构成;宪法秩序的实现及实现的因素分析。
  三、主要参考书
  周叶中主编:《宪法》(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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