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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哈师大教育硕士招生简章(10月在职联考)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考试科目及时间
  科目时间地点
  专业基础课2012年10月27日8:30-11:30见10月26日准考证
  政治理论2012年10月27日13:30-16:00见10月26日准考证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2012年10月28日8:30-11:30见10月17日后上网打印准考证
  外国语、英语二2012年10月28日14:30-17:00见10月17日后上网打印准考证
  请报考哈尔滨师范大学的考生于2012年10月26日下午(1:30—5:00)到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主楼一楼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暂时按照去年国家考试收费标准每科80元收取,共计160元。
  五、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上的考生持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及复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校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并组织录取。2012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七、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计划,培养方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制定并执行。学制三年,采取半脱产、集中授课与自学辅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进行(其中面授与论文答辩累计时间不少于一年半)。对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不颁发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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