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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哈尔滨师范大学考研复试及调剂信息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校复试规则及实施办法,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的日常工作由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各招生学院要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并按硕士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3、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学校的复试工作办法和相关安排,结合学科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复试标准和办法;
       (2)按本学院招生专业成立专业复试小组;
       (3)组织本学院各专业复试的命题(含笔试和面试)、考试、评卷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
       (4)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面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
       (5)对本学院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6)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特殊问题的处理。
       4、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一般应为5—7人,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1名(可由组员兼任或另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记录员要对每位考生的问答情况如实记录,并妥存备查。
       5、各专业复试小组的职责是:按照本单位复试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的综合面试,专业课命题、评卷,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三、复试及调剂
       1、复试分数线的划定
       在国家下达当年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由研招办按当年国家分数线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核算上线考生人数,根据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各学院和招生专业的拟录取规模和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对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规模120%。对于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进行等额复试,不足部分调剂解决。具体复试分数线参见附件一。
       2、调剂
       拟通过调剂录取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当年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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