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2008年在职公共卫生硕士招生简章
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卫生硕士(MPH)招生简章 开展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医学学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观念的转变,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公共卫生事业从业队伍
开展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医学学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观念的转变,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公共卫生事业从业队伍,提高我国公共卫生工作的总体水平,增进人民健康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强调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考核,要求具有较强的公共卫生管理方法和技能,能独立从事公共卫生的现场工作,能结合公共卫生实际发现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与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一、报考资格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包括医院的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生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于7月3日开始在黑龙江省学位考试网(网址:http://xwks.hlj.edu.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请考生打印此表。网报时间7月18日24时截止,请随时关注网上动态发布的最新信息。
2、现场报名:考生本人于7月20-21日持《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240元报名费,到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校部公卫学院楼A区二楼223室)面报。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并阅读相关信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报名登记表”交报名点备查。现场确认时打印的带有电子照片的“资格审查表”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在考前一周取准考证时交招生单位审查存档。面报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3、按照学位办[2008]33号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在录取前进行考生报考条件的审查,“资格审查表”由招生单位留存备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4、哈尔滨医科大学代码:10226;咨询电话:*************。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日、俄)、流行病学基础,社会医学,共计四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其余3门全国联考。
四、考试时间
2008年10月25日、2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联考辅导资料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
《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版)
六、2008年我校计划招生80人。在职人员攻读公共卫生硕士(MPH)属非全日制教育,同学校其他类型的研究生教育相比只是入学渠道不同,都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形式,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学制三年,学费每年9000元,分学年度缴费。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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