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 2010 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2000 名左右,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 ( 包含推免生、统考生和单考生 ) 均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一、招生人数
我校 2010 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2000 名左右,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 ( 包含推免生、统考生和单考生 ) 均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除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3 )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 2008 年 9 月 1 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均要求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英语考生四级成绩需达到 425 分以上),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另对高职高专考生要求取得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的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 8 门以上的合格成绩;
( 4 )自考生和网络 教育学生须在 2009 年 11 月 14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的硕士;
( 6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1970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 5 年或 5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1970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有关工商管理硕士( MBA )其他相关信息请与我校 MBA 中心联系, MBA 中心咨询电话 0451 - 82519747 。
三、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 2009 年 10 月 16 日 —31 日每天 9 : 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 2009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4 日(每天 9 : 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考生自行登录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网址: http://yz.chsi.com.cn) ,浏览报考说明,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 2009 年 11 月 10-14 日。
2 、报名地点:全国各报名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在哈尔滨工程大学报名、考试。
3 、报名手续: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役军人持 “ 军官证 ” 、 “ 文职干部证 ” 等部队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
四、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 、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
3 、复试:采用笔试(专业课)与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相结合。其中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的加试,其中笔试不少于两门。
五、专业目录说明
本招生专业目录专业代码后标有 “ ★ ” 为该专业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我校在这些专业招收硕博连读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可申请硕博连读。专业代码后标有 “ ☆ ” 为该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
六、推免生接收
我校为促进人才交流,欢迎国内重点大学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详情请见《 2010 年哈尔滨工程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见研究生院网站 http://yjsy.hrbeu.edu.cn )。欲推荐免试到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将本人推荐材料于 2009 年 9 月 20 日- 10 月 20 日之间寄送到所申请的院(系)教务办公室,经初审和复试合格后,研究生院综合处发接收函。凡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全国统一报名时办理推荐免试报名手续,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七、资助体系
为加大对优秀学生的资助力度,我校 2010 年实行硕士生资助体系改革,具体办法见《关于印发 < 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方案(修订稿) > 的通知》(校研字〔 2009 〕 24 号)文件。
八、学制
人文学院、外语系、经济管理学院的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 2 年,其他学院(系、部)的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 2.5 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 2 年。
九、学费
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 7500 元,按学年收取。 2.5 年制的学生第三年只收取半年学费 3750 元;工商管理硕士学费为 2.8 万元,一次交齐。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强军计划考生不须缴纳学费。
十、其他说明
有关招生各专业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目等信息请到我院网页查询。
相关链接>>>>>>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年硕士招生参考书目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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