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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哈尔滨工程大学烟台研究(生)院硕士第二轮研究生调剂工作细则

一、学院调剂条件(不含“大学生士兵计划”)

1、优秀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或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调剂的基本要求,初试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英语一或英语二(不接收初试科目为俄语、日语考生)

2、优先调剂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接收调剂门类: 工学、工程类专业学位;

3、满足调入专业一志愿复试线。

二、各专业学位调剂名额及系统开通、关闭时间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

形式

校际调剂名额

系统开通时间

系统关闭时间

085400

电子信息(方向3

全日制

待定

待定

待定

085600

材料与化工

全日制

44

4400:00

4414:00

085800

能源动力

全日制

17

4400:00

4414:00

085900

土木水利

全日制

62

4月5日00:00

4月5日14:00

备注:具体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hrbeu.edu.cn)上公布的调剂信息。其他学科专业调剂名额及系统开放时间随时更新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生登录国家系统报名,分专业截止时间见上表。

2、校际调剂报名结束后,分专业(方向)公示复试名单

3、烟台研究(生)院对考生进行调剂复试。

各专业复试时间:

电子信息:待定。

材料与化工:待定。

能源动力:待定。

土木水利:待定。

各专业复试通知联系群稍后发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复试结束后,烟台研究(生)院确定调剂待录取名单,报学校研招办审核后,进行公示

5、校研招办向审核合格的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生在12小时内确认接收待录取,超过时间者认为主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四、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在远程招生系统中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在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分别按要求上传材料,四库信息需一致。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各专业公示复试名单内的考生需要将审查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按专业在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电子信息:待定。

材料与化工:待定。

能源动力:待定。

土木水利:待定。

未按时发送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为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须审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确认书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审查:

1、非应届考生:

1)学历证书;

2)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应届本科生:

1)学生证;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已学习课程成绩单。

3、同等学力考生:

除上述第1款要求材料外,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外语四级证书,其中高职高专考生要求提供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考试合格的成绩单。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考生:待定。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考生:待定。

能源动力专业学位考生:待定。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考生:待定。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统一使用“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为保证公平公正和稳定网络环境,采取“复试组专家集中”“考生远程双机位”方式进行考核。请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提前下载《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提前熟练掌握设备和软件平台,如有困难,及时反映(请不具备远程面试条件的考生提前联系烟台研究(生)院,未联系将视为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

(三)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满分200,达标线为120分,复试成绩未达标者不予录取。复试以面试为主,取消笔试形式,将笔试考核内容融入面试之中,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四)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考生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测试内容:外语掌握及应用能力。

3、综合能力测试内容:考生的素质与能力,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理解程度。注重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具体如下:

1)专业知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考生从技术角度说明解决具体应用问题的思路、方法或方案,以及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对应复试内容。

2)创新能力:对考生的专业认知、实践能力、沟通合作、专业发展等核心素养进行综合评价,侧重引导考生就专业潜能相关方面的问题进行交流,以及围绕职业前景等核心问题进行讨论。

3)综合素质: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对学科热点的关注和了解情况;考生本科阶段的专业背景,已发表的论文、参与的各类科技活动以及获得过的各种奖励。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由报考院系组织,采取灵活方式,每门课满分100分,达标线为60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缴费

考生通过“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缴费,缴费后方可参加复试,复试费用为100元。如考生缴费后因故未能参加面试,所交费用不能退回。

(六)体检

新生报到时需至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政审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由拟录取院系对考生调档并政审,未提供政审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政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三、网络复试要求

(一)设备及网络要求

1、笔记本电脑1台(或台式机+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建议尽量使用笔记本电脑),预装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支持Mac);

21-2部智能手机(版本不能过于陈旧,手机电量充足);

3、网络环境稳定,笔记本电脑应接入有线网络;

4、建议考生准备2部手机,1部手机用于突发情况下的复试备用。

(二)软件要求

考生提前下载好复试所需软件客户端(包括备用软件,我院备用软件为腾讯会议),学习并掌握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提前进行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

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手册及软件下载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三)环境要求

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要求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复试场所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参考资料,若有违反,视同作弊;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复试采用双机位模式,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考生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

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四)复试纪律

1、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保证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秩序。

3、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哈尔滨工程大学和报考院系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诚信复试。

4、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化浓妆,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饰品等,不得中途离开座位,不做与复试无关动作。

6、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面试时全程正面免冠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

7、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8、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违者按违纪处理。

(五)集中测试

各专业将分别进行网络集中测试,请考生务必参加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2)凡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达标分数线者不予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5)非本校应届国防生的其他高校或军事院校的考生不得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为准。

3、本办法由烟台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录取相关文件、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工作办法相关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 ************

受理举报单位:烟台研究(生)院人才培养办公室。

举报监督电话:************

举报监督邮箱:xingwen_yt@hrbeu.edu.cn

 

烟台研究(生)院

20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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