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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工程学院201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总计划招收34人,各专业招生人数见招生目录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 军队在职人员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军队在职人员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且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3. 有档案所在师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 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不面向地方人员招收博士研究生入伍,不招收地方人员为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月5日—2010年1月20日
  报名地点:后勤工程学院政治部干部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外地考生可函报):
  1. 应届硕士考生:所在培养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件,毕业后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军队在职人员:师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介绍信、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函报的考生提供有关证件、证书时可先提供复印件,待考试前检查原件。
  2. 近期一寸着军装正面免冠照片2张。
  3.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书(需提前到研招办领取)。
  4. 部队中心医院或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考试
  1. 考试时间:2010年3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或网上通知为准)。
  2. 考试地点:后勤工程学院
  3. 考试办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以笔试为主。初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后,立即组织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综合笔试、面试和英语水平测试。

  六、录取
  根据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衡量,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七、培养年限
  基本培养年限为4年。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教育教学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的,可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时间不得超过1年。因故未能完成学位论文的,可申请延长培养年限,最多可延长1年。超过基本培养年限的研究生,参照当年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标准,按学期缴纳培养费。

  八、毕业分配
  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全军范围内统一分配;定向博士生按规定分回原大单位。

相关链接>>>>>>
  后勤工程学院201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后勤工程学院201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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