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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大学经济管理研究中心接收推免生办法

  根据《湖南大学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章》的要求,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心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和面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下设中心复试监督小组,负责中心推免生复试工作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二、报考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的高校201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2.有进取心,刻苦认真的学习精神和浓厚的研究兴趣;
  3.道德品质良好,有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中心强调数学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外语水平,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数学和英语成绩较好的免推生,经济学基础并不作为主要考察条件。符合以上条件且能够按时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者,均可申请。

  三、招收方向
  参照国内外经济学科发展的情况,我们中心开设以下六个对中国未来发展有着重要应用前景的学科方向:
  1.劳动经济学(LaborEconomics)
  2.健康经济学(HealthEconomics)
  3.产业组织学(IndustrialOrganization)
  4.运输经济学(TransportationEconomics)
  5.发展经济学(DevelopmentEconomics)
  6.金融学(Finance)
  其中1-5属于经济研究所方向,6属于金融研究所方向。

  四、申请程序
  (一)9月1日—9月24日,有意申请湖南大学的学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9月25日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学院和报考专业。

  (三)在预报名的同时,请下载推免生报名信息表:推免生报名信息表下载,将下列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cefms_admission@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注:名字+经济所/金融所):
  (1)推免生报名信息表;
  (2)中英文个人简历及中英文个人自述;
  (3)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4)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
  (5)获奖证书;
  (6)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7)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四)中心根据材料审核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将根据面试者申请情况分批而定,具体的时间地点将通过中心网站以及发送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

  (五)参加复试推免生请准备,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3份复印件)参加复试,中心审核原件及复印件:
  (1)中英文个人简历及中英文个人自述;
  (2)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3)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
  (4)获奖证书;
  (5)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6)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六)复试后经中心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学校网站(http://yz.hnu.cn)和中心网站(http://cefms.hnu.edu.cn/)进行公示。
  考生要认真填写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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