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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13年硕士生复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合格单》)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不得携带包、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手表、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或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黑色水笔、铅笔和橡皮。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任何物品。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五)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答题。
  (六)考试时间:3月23日下午14:00——16:30。外语听力测试和复试专业课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七)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必须在答题纸规定的范围内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在规定范围外答题均视为无效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九)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等待监考员收卷,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考生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一)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该门复试专业课成绩无效,取消复试资格。
  (十二)考试违纪、舞弊行为举报电话:*************、88822863(传真)。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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