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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土木工程学院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的具体实施和本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下设院复试监督小组,负责本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二、复试基本条件
   1.根据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我院土木工程专业[081400]和交通运输工程[082300]复试的分数线为总分335分,英语50分,政治理论50分,数学95分,业务课95分。 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学院对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085213]进行单独划线,要求:总分335分,英语50分,政治理论50分,数学95分,业务课95分。 符合以上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根据学校规定和本学科专业考生情况,我院只接受符合学院划线的土木工程专业[081400]考生参加交通运输工程专业[082300]调剂复试,不接受校外调剂复试,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 3.根据学校规定,推荐免试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复试,不再参加统考生复试。
  
  三、资格审查和心里状况调查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考生参加完资格审查后缴纳复试费。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时间:3月22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资格审查地点:土木学院南楼501教室
   2、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打印);
   3、考生凭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验证,并缴纳复试费。
   5、心理状况调查 所有复试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状况调查。
   时间:3月22日上午9:30-10:20  参加测试人员为报考方向为[081400]土木工程(不含岩土工程和暖通方向)
   3月22日上午10:40-11:40 参加测试人员为报考方向为[081400]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和供热、供燃气通风空调工程)、[082300]交通运输工程以及[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方向 地点:南校区前进楼206

  四、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1、复试由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复试专业课100分,外语听力测试20分,专业综合面试120分。
  2、复试笔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和复试专业课考试。 外语听力测试时间:3月23日下午14:00—14:30 复试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3日下午14:30—16:30 考试地点:南校区教学楼(具体地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证)参加考试,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学术型与专业型考生参加同1套复试试卷考试。考试科目见《湖南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3、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由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20分,每个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时间是3月24日上午8:15分开始,地点土木学院南楼(具体地点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其中
  (1)外语口语测试从语音标准、语法知识、口齿流利等几个方面评判,满分10分;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以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和报考专业学科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主要从考生对专业综合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评分,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心理健康情况,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等方面评分,满分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专业综合面试(其中①、②为必须项):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②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③获奖证书;
   ④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⑤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⑥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复试工作要求


   1.复试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进行。
   2.复试过程必须规范操作,切实做好试题保密、复试现场记录(外语口语测试录音,专业综合面试有书面记录等)及保存等工作;院复试监督小组参与本院复试监督工作,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3.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录取办法

   1、招生计划确定:经学校批准2013年我院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8人(含推免生76人),计划招收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人(含推免生41人)。
   2、具体录取办法:考生成绩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144分)不予录取。
   (2)从土木工程专业[081400]申请调剂到交通运输工程专业[082300]考生,其成绩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其中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以参加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面试的成绩为准)。
   (3)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变更专业
   3、调剂工作。 申请在土木工程专业[081400]内各研究方向调剂的考生不再安排第二次面试,申请从土木工程专业[081400]申请调剂到交通运输工程专业[082300]考生需进行第二次面试。请有意向申请上述调剂类型的考生于3月23日上午11:00之前填写《湖南大学2013年硕士生校内调剂复试申请表》交到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16,逾期不再受理。
   4、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用于资助脱产学习的优秀硕士研究生,金额为学习期间的全额学费,脱产硕士生必须将档案调入我校,未调档的考生不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所有推免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第一志愿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第一志愿录取的部分优秀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5、录取名单公示:按照学校要求,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名单张榜公示7天。公示期内,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责任接受考生的投诉并负责妥善处理,处理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示期内,如无争议或争议得到妥善处理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布。
  
   六、其他事项
   1、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3月22-25日,地点在湖南大学校医院,请同学们清晨空腹前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其余未尽事宜以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土木工程学院 2013.3.13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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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2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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