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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经贸学院2012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生招生工作情况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1.严格按学校有关复试精神认真做好今年的复试工作。学院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的复试工作,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2.只要上了我校划定的经济学复试分数线(单科及总分)就可以参加我院的复试,学院不单独划定应用经济学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专业综合面试工作(共80分)。面试将分成若干个组,每个复试小组安排五位老师(其中至少三位为硕士生导师)和一名秘书,面试前统一评分标准,专业素质和能力70分(其中大学成绩情况占3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10分。面试设立题库,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作答,面试分组在面试前对外保密。

  4.口语测试部分(20分)。共分为五个小组,每组安排两位老师进行测试(20分,其中准确性10分、连贯性10分),并进行现场录音,以备查证。

  5.注意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命题的保密工作,组织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考试。

  6.各专业指标的分配:由于学校今年下达的学术型指标有限,加上我院上线人数较多,我院下设的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各专业及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两个专业型硕士点均不接收校内外调剂。同时,为兼顾学科平衡,学院在进行二个一级学科指标分配时给予理论经济学适当倾钭。

  7.录取办法:按考生的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总分740分)直接加总,然后按总分从高到低根据各专业方向事先确定的录取指标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则按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时笔试(满分100分)不及格(<60分)或复试成绩(满分240分)小于144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8.调剂办法:
  ①考生在复试时均需填写自愿调剂承诺书(面试当天上午8:00发放),院内只有少量专业硕士指标接收调进。录取时依据同一比例,按各专业方向未被录取学术型硕士考生的复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具体的调剂名单和调剂专业,不填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予以淘汰。
  ②具体调剂办法为:将我院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两个专业硕士空余的指标除以各专业总淘汰人数确定调剂的比例,各专业淘汰人数分别乘以该比例得出各专业调剂至两个专业硕士的人数。考生填写自愿调剂承诺书时,承诺书上需注明第一志愿及第二志愿调剂专业。学院在录取时,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考生的第一志愿。(特别提示: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在录取时,对于涉及到调剂的考生,学院不会打电话联系进行确认,会直接根据各位考生调剂承诺书上填写的专业确定调剂录取专业,请考生时刻留意学院网站上公示的拟录名单,有疑问及时与学院联系************)。

  9.导师助研岗的确定:按学院导师助研岗确定办法(见学院网站)进行。先由导师自由申报,学院在确定导师的助研岗位时,实行三个倾斜①指导研究生获过优秀学位论文的;②科研经费相对多,科研成果突出的;③是博士生导师的。助研岗位的申请与评选工作在新生入学后再进行。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1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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