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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湖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为做好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下设以院党委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全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二、复试及调剂录取基本条件

  1、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表,凡符合我院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均可根据报考专业第一志愿参加复试。

  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类别

报考学科门类

总分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备 注

 

学术学位

文学[05]

360

55

55

90

90

学院复试分数线
与学校一致

 

专业学位

教育硕士[0451]

310

50

45

70

70

学院复试分数线
与学校一致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

360

50

45

90

90

学院复试分数线
与学校一致

专项计划类别

 

分数线

备注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定向单位省份为湖南省

所报考学科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院复试分数线
与学校一致

 

定向单位省份为其他省

1.所报考学科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总分线下降40分,单科线下降10分

总分满分=500分

 

2.所报考学科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总分线下降20分,单科线下降10分

总分满分=300分

 

  2、符合我院复试分数要求的学术型硕士在参加报考专业复试同时,还可申请调整专业方向录取面试和调剂专业面试。已上线的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考生在参加本专业的复试之时,还可申请调剂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面试。

  3、申请调整方向录取的同学需填写《文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调整录取申请表》。申请调剂专业的同学需填写《湖南大学调剂录取申请表》。接收调剂的专业为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语文方向。学院受理调剂申请时间为3月23日上午9:30至下午5:00,地点:文学院205办公室。

  4、我院暂不接收第一志愿非报考本院考生的调剂申请,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若本轮调剂录取之后还有缺额,再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5、推荐免试生在推荐阶段已经完成复试,不再参加统考生复试。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形式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体检。学校具体要求详见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2018硕士生复试体检通知》《复试缴费通知》。体检、缴纳复试费等相关内容本细则不再重复。链接地址:湖南大学研究生院http://gra.hnu.edu.cn/

  1.资格审查

  时间:3月23日(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地点:文学院205办公室(湖南大学南校区老留学生公寓北侧)

  调剂专业复试申请与调整专业方向录取申请受理与资格审查时间一致,资格审查时填写表格,只受理书面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2.复试费

  标准:120元/人,网上支付。

  3、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为考生第一志愿所报专业研究方向复试课程,中国语言文学学术型硕士分别为《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外文学比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为《专业知识》,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为《语文教育史》。命题内容侧重于通识知识,注重考察考生的理论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评分权重100分。

  4、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评分权重共140分,学院按专业研究方向组织分组测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评分权重20分;听力、口语各10分。英语听力测试在专业课笔试之后进行。口语测试,考察口语交际能力,测试方法:分组测试,五至六人一组,抽签确定测试顺序。口语测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提问作答、翻译等。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方法如下:(1)分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文艺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学科教学·语文方向各命题若干,考生根据所报专业方向抽取其中1题作答(不允许考生抽2次题);(2)命题内容侧重于专业理论和知识面,注重考察考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人文素养、社会工作表现和身体及心理素质等。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20分,其中包括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与成绩、大学阶段获奖证书与论文等;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

  按照研究生院统一安排,2018年硕士生复试体检安排在南校区医院进行,集中体检时间为3月23日至27日共计五天。体检地点:湖南大学医院(南校区登高路56号,东方红广场往西约200米)

  四、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1、专业课笔试

  3月24日下午14:30~16:30,专业课笔试,地点:综合楼112室、113室。

  英语听力测试,3月24日下午16:45~17:00,地点:综合楼112室、113室。

  2、专业综合面试

  3月24日下午17:00,笔试结束后综合楼112教室集合,按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方向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月25日8点开始,分组全天进行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口语测试。地点:文学院202室。考生在2楼走廊准备测试,依次面试。

  8:10~12:00,考生持身份证按抽签顺序参加英语口语测试。地点:文学院202室,考生在文学院2楼走廊准备测试。

  上午8:15~12:00,复试考生按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分组依次进行专业综合面试。地点:中国古代文学方向,文学院402室;中国现当代文学方向、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语文方向上线考生,文学院401室;文艺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方向,文学院301室;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汉语言文字学方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文学院403室。考生在文学院404室准备测试。调整方向及调剂录取考生需再次参加面试,由学院统一安排顺序。

  3月25日下午13:00~5:00,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考生面试依次继续进行;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考生专业面试地点为文学院301室、401室。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的上线考生在401室面试,调剂面试的考生在301室进行。考生在文学院404室准备面试。若面试工作没有完成,晚上6:00开始继续进行面试。

  五、申请调整专业方向和调剂专业复试录取方案

  申请调整专业方向录取面试和申请调剂专业录取面试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调整专业方向和申请调剂专业复试考生在所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方向笔试。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拟录取办法。

  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参加了调整专业方向录取面试的学术型考生,按接收调整专业方向面试专家组评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我院仅有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接收调剂考生。调剂专业面试考生按接收专业面试专家组评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六、拟录取办法

  复试考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类录取,少数民族骨干招生计划单列,不占用学术型或专业型普通招生计划。学术型计划招生34名,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计划招生34名,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计划招生30名,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计划招生40名。少数民族骨干招生计划学术型计划3名(中国现当代文学2名。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1名),专业型计划2名(汉语国际教育1名,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1名)。

  学术型考生按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录取。中国古代文学方向计划招生9名(含推免生4人);中国现当代文学方向计划招生9名(含推免生5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方向计划招生5名(含推免生1人);文艺学方向计划招生3名(含推免生2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计划招生3人(含推免生2人);汉语言文字学方向计划招生5名(含推免生2人)。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计划招生34名(含推免生4人);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计划招生30名(含推免生11人);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计划招生40名。

  学术型、专业型考生均按初试加复试成绩总分(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分别重新排序。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及考生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分相同,则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符合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以研究生院公布名单和加分值为准,予以加分。

  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不能调剂。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名单公示:按照学校要求,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10天。公示期内,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责任接受考生的投诉并负责妥善处理,处理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示期内,如无争议或争议得到妥善处理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布;若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难以解决的争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仲裁,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统一公布。

  七、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及未调入档案的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具体方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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