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注意事项
1.报到时间:2008年9月9日;报到地点:黑龙江大学主楼前广场。2.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四种,均为经教育部批准录取的统招全日制研究生。3.生源地为黑龙江
1.报到时间:
2.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四种,均为经教育部批准录取的统招全日制研究生。
3.生源地为黑龙江省的考生不迁户口(如果户口为黑龙江省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考生可以将户口迁往我校),生源地为省外的考生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录取为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不迁户口。关于户口迁移的具体要求和办理程序请登陆黑龙江大学网站(www.hlju.edu.cn)研究生招生栏目查阅。
4.非黑龙江大学应届生中,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办理组织关系迁移手续。由县级以上具有全国范围内转移组织关系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介绍信的题头应为“黑龙江省高校工委组织部”。介绍信一般均有有效期,开学一周内交研究生学院研工办,切勿过早办理。
对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本人须于报到时将党员(或积极分子)材料交研究生学院。如上述材料已随个人档案转至研究生学院,须向学院说明,由学院予以核查。
5.录取为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考生报到时缴纳学费(工商管理硕士专业28000元,法律硕士专业8000元/年,其它专业7000元/年),学制三年。缴费形式采用现金或转帐均可,我校帐号:3500042109008801786,开户行:工行哈尔滨市和兴支行,单位名称:黑龙江大学。转帐须注明汇款单位、姓名。
6.研究生住宿自愿。住宿标准为四人间,宿费1500元/年。住宿用品自备,我校不统一购买。
7.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考生报到时,以自愿原则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一次交齐三年意外伤害附加住院医疗保险费共计150元,现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参加保险者,出险时由保险公司按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费用,未参加保险者,出险时费用自理。
8.特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确保及时办理成功,申请者须在报到前准备好当地的特困证明等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请登陆黑龙江大学网站(www.hlju.edu.cn)研究生招生栏目查阅。特困生可申请入住八人间,宿费750元/年。需要者须于
9.非黑龙江大学毕业的应届生,报到时请携带毕业证和学位证。
10.报到时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五张。报到地点:黑龙江大学主楼前广场。
11.如有变动我校将于报到前一周在黑龙江大学网站(www.hlju.edu.cn)研究生招生栏目发布,不再另发通知,请在报到前浏览该网站。- 2020-02-222017中国史736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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