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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到须知


  1.报到时间:2013827;报到地点:黑龙江大学格致园(A区)体育馆东侧(排球场)。报到当日,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报到,研究生院将进行资格审查;非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报到。逾期两周未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考生报到时缴纳学费(工商管理硕士专业28000元,公共管理硕士27000元,其他专业9000元/年),缴费形式采用现金或刷卡(免收手续费)均可。学术学位专业学制三年,专业学位中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三年,其它专业学制二年。

  3.研究生住宿自愿。住宿标准为四人间,宿费1500元/年。特困生可凭“黑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申请入住八人间,宿费600元/年。需要者请于7月8日至9日间致电申请,联系电话*************。“黑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请登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4.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其医疗体系由日常医疗、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三个部分组成,不再享受校内公费医疗。日常医疗仍在校医院门诊,诊疗开药自付10%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每生每年缴纳30元,三年制学生共需缴纳95元(含办卡成本费5元),二年制学生共需缴纳65元(含办卡成本费5元),低保对象和重症残研究生缴费由财政与学校给予全额补助;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费每生每年80元,三年制学生共需缴纳240元,二年制学生共需缴纳160元。基本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互为补充,没有交叉。关于医疗保险问题的具体说明及办理程序请于开学初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5.须提前准备并于开学初上交的材料如下(具体要求和办理程序请于开学初登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
  (1)户口。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不迁户口。其他类别生源地为黑龙江省的考生不迁户口(如果户口为黑龙江省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考生可以将户口迁往我校),生源地为省外的考生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
  (2)党团关系。非黑龙江大学应届生中,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办理组织关系迁移手续。由县级以上具有全国范围内转移组织关系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介绍信的题头应为“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须将预备党员或积极分子材料交研究生院研工办。如上述材料已随个人档案转至研究生院,须向研究生院研工办说明,由研究生院予以核查。
  (3)特困生请准备好“黑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申请材料。开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照片。请准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五张(照片袋和照片背面写清研究生学号、姓名、专业和联系电话),开学后按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要求交研究生院研工办

  6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及申请复学的学生请于2013年7月8日登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

  7如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研究生请于2013年7月8日登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经审核后我校将开具相关证明并办理退档手续,如未按时申请后果自负。

  8.以上内容如有变动,我院将于报到前一周在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不再另发书面通知,请在报到前浏览该网站http://210.46.97.212/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欢迎您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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