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2011级研究生新生组织关系迁移须知
非黑龙江大学应届生中,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办理组织关系迁移手续。由县级以上
非黑龙江大学应届生中,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办理组织关系迁移手续。由县级以上具有全国范围内转移组织关系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介绍信的题头应为“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介绍信一般均有有效期,开学后交研究生学院研工办,切勿过早办理。
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须于报到时将预备党员或积极分子材料交研究生学院研工办。如上述材料已随个人档案转至研究生学院,须向学院说明,由学院予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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