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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关于研究生业务经费使用的规定


  四、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
  1、研究生业务费开支范围必须按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导师要严格掌握业务费的支出,教育研究生培养厉行节约的良好作风。导师一般不得用研究生业务费作出差、调研等。
  2、凡研究生申请出差、报销、购买或在校内领取实验用品,必须经过导师严格审查和批准。研究生出差应明确任务、时间和地点,禁止照顾出差。研究生出差一律不得乘坐火车卧铺和飞机,不得住高级房间。出差费用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研究生外出调研,一律实行经费包干,暂定1000元,由导师从研究生业务经费支出。
  4、导师应严格掌握专业书刊的报销数额。凡经批准购买的专业书刊应交学院资料室,入帐后借阅。对复印的材料内容和数量要认真审查,严格掌握。
  5、研究生经费允许跨年度滚动使用。
  6、研究生处、财务处有权监督、检查研究生业务经费的使用情况,如发现使用不当,应及时纠正和处理。
  7、研究生导师可根据研究生培养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对研究生业务经费实行统筹管理和使用,重点培养,适当向部分研究生实行经费倾斜,为研究生的科研、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提供保障,培养一批优秀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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