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军工程大学地方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军委机关关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情况,我校地方硕士研究生在下
根据教育部、军委机关关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情况,我校地方硕士研究生在下列专业尚有缺额,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预计缺额
学位 类别 |
学科 代码 |
学科名称/ 专业学位方向 |
缺额数量 |
学术 学位 |
080700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2 |
080800 |
电气工程 |
4 |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1 |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1 |
|
082400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2 |
|
082600 |
兵器科学与技术 |
2 |
|
082700 |
核科学与技术 |
2 |
|
专业 学位 |
085500 |
机械(船海方向) |
1 |
085500 |
机械(机械方向) |
1 |
|
085800 |
能源动力(核能方向) |
1 |
|
小计 |
17 |
二、调剂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符合教育部规定调剂的其他要求和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5)报考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调剂考生要求CET6≥425分。
三、调剂考生须提供材料
序号 |
材料内容 |
应届本科 毕业生 |
往届本科 毕业生 |
备注 |
1 |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
√ |
√ |
提前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 |
2 |
政治考核函调表 |
√ |
√ |
|
3 |
复试审定表 |
√ |
√ |
填写个人信息 |
4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准考证 |
√ |
√ |
|
5 |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
||
6 |
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
√ |
未通过学信网验证时,须邮寄相关佐证原件。 |
|
7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 |
||
8 |
大学期间的完整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原件 |
√ |
√ |
|
9 |
各种奖励、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 |
√ |
√ |
我校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有关办法和流程详见《海军工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地方计划)》。以上材料均需上传电子版至复试平台(或发送至学科点联系人),同时邮寄纸质版至: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717号研招办(收)电话************。
四、调剂程序
我校接收调剂报名以考生在研招网“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正式提交的调剂信息为准。
1.5月21日12:00,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布各学科生源缺额信息。
2.5月21日12:00至5月23日12:00,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结合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安排,我校原则上不接收逾期申请调剂的考生,如部分专业仍有缺额,将及时对外发布补充调剂时间和有关要求。
3.学校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五、复试和录取
1.复试方式为面试,总分为150分。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研动机、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能力和个人特长五部分内容。
3.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即为总成绩。学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排名情况对调剂考生进行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其他说明
1.我校地方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制为2.5年。在读期间,研究生可通过申请-审核、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等方式报考我校地方博士研究生。
2.地方考生录取后不办理入伍手续,毕业后颁发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自主就业(可面向国防工业部门、科研院所,以及军队文职人员就业)。
3.地方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8000元/年。按学年收取,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后(2.5年)按实际在读学期数计算,标准为4000元/学期。
(2)国家助学金:600元/月,每年按照10个月进行发放。
(3)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按教育部下达比例执行。
(4)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比例为30%,每人1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比例为40%,每人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比例为30%,每人4000元/年。
(5)助研工作津贴:参加助研工作的研究生,根据助研岗位不同为1000元—3000元/月。
注: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转入学校者,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工作津贴。
七、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717号
邮编:43003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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