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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考研复试方案

  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5]6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政环境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经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开会讨论通过,制订市政环境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组长:崔福义
  副组长:南军
  组员:丁杰、杨基先、时文歆、倪龙
  二、复试督察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和投诉工作
  组长:袁一星
  组员:李欣、刘冬梅、姜益强
  督察电话:*************
  三、学院招生计划
  考虑历年各学科的招生情况、导师人均指导学生数量,制定各学科招生计划。
  四、国家推免生的复试
  国家推免生2014年秋季学期已参加复试并已确定奖学金,本次全国统考复试推免生不需参加。
  五、复试分数线(深圳研究生院相同学科与本部为同一复试段)


学科

复试分数线

复试比例

备注

市政工程

355

150%

市政
(含深圳)

城市水资源

355

建筑与土木工程
(市政工程方向工程硕士)

355

环境科学与工程

335

117%

环境
(深圳研究生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学科可从本部相应学科上线考生中调剂。)

环境工程(工程硕士)

335

微生物学

330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330

114%

热能

建筑与土木工程
(暖通方向工程硕士)

330

流体力学

330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330

  注:所有学科复试小分资格线执行学校基本线。
  六、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
  2.报到地点:
  报考市政工程、城市水资源、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市政工程方向)考生(含深圳):市政环境工程学院5楼1502房间
  报考环境科学与工程、微生物学、环境工程领域工程硕士考生(含深圳威海):
  市政环境工程学院4楼1401房间
  报考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暖通方向)考生:市政环境工程学院3楼1301房间
  3.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
  除审查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联系人:程艳辉,联系电话:*************,***********,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73号哈工大二校区。
  七、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上午8:30-11:30,全校统一考试。
  ●笔试地点:哈工大二校区主楼B11、B12教室。
  2.复试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外语听说能力;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6)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7)身心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面试相关说明:
  1)面试分2个面试环节,包括综合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测试主要测试英语听说能力,以及特长兴趣、身心健康等方面,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
  2)考生提前20分钟统一进入面试等候区候考,并随机抽取面试号码。整个面试时间段内不准许外出及与已面试考生交流,面试后的考生直接离开且不得再与未面试考生有信息交流,否则取消其面试成绩。
  3)所有参加面试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信设备,利用通信设备进行信息交流被视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取消其面试资格,已面试考生则取消其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下午13:30开始,考生提前20分钟入场
  ●面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奖学金评定办法严格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下发文件执行。
  八、录取和调剂
  1.笔试和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和面试都单独设定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最后按初试4门科目成绩+复试笔试+复试面试的总成绩排序。
  2.录取
  录取工作按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的总成绩(四科统考+复试笔试+复试面试)排名,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调剂
  对未被所报二级学科录取的考生,可在市政环境工程学院相近学科内,以及深圳研究生院校区、威海校区进行调剂。调剂的录取原则为根据本人调剂志愿(复试笔试时填写调剂志愿表),必要时由学院组织录取学科再次面试,按考生的最后成绩排序录取。
  学院积极协助所有未被录取的国家线以上的考生进行校内和校外调剂。
  哈尔滨工业大学
  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2015年3月11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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