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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海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


  2、本科三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信封封口骑缝处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3、英语达到四级及以上水平的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4、获奖证书、相关学习能力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信。其中,1-3项为必需材料,各项规定材料可在复试时提供。
  6、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四、其他
  1、被我校拟接收为免试硕士研究生并取得所在院校正式推荐免试资格的同学,须到所在学校推免工作主管部门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2013年10月10-31日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2013年11月10-14日到相应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经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者不予录取。
  2、根据教育部文件,各校推免指标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之分,获所在学校专业学位推免指标的只能申请我校相应的专业学位,获学术学位推免指标的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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