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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国科学院合肥研究院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均由我培养单位在复试前通过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合肥研究院职工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合肥研究院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招收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实行合同制。合肥研究院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被录取的考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合同。
  八、调剂
  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我院内各所之间进行调剂。同时,我单位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
  九、学习年限
  脱产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半至3年。在职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至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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