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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大专毕业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要求进修一年以上,进修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取得进修结业证书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报考专业学术论文两篇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另外,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明文规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并于2007年3月底前或6月底前拿到成人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得以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省毕业生身份报考,在2006年11月份网上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前不能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得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本人有专科毕业证书且到2007年9月1日前满两年以上的,可参照国家有关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报考。

  4.年龄不超过40岁(含40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身体健康。

  二、报考办法

  1.报名手续

  考生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2.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交费、照相时间以报名点规定时间的进行。

  考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

  3.考试办法

  我校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共四门,其中政治、英语、数学(一)、数学(三)、数学(四)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英语满分成绩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为150分。

  4.考试地点

  由当地报名点安排。

  三、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时,必须认真、详细填写报名信息,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复试包括专业笔试、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听力测试的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须加试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河北经贸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以上各项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为准。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50061

  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在国际互联网上的河北经贸大学主页登录研究生学院查询,网址:http://www.heuet.edu.cn/

  联系电话:(0311)87657198

  单位代码:1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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