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河北研招网 > 河北经贸大学 > 推荐免试

2014年河北经贸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暂行办法


  四、其他
  1.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申请其它院校推免资格,不得“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视为本人违约,取消录取资格。
  2.被录取的推免生在2014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或体检不合格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4.本办法条款如与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规定不符的,以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5.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50061电话:(0311)87657198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