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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经贸大学考研复试细则


       1.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除外)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含初试加分项)×70%+(复试英语听力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30%+创新能力得分
       2.会计硕士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含初试加分项)×70%+(复试英语听力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30%+创新能力得分。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含初试加分项)×70%+(复试英语听力成绩+个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创新能力得分。
       初试加分项:按国家相关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请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持佐证材料及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科研创新能力:①科研创新能力是指考生近三年在省、部级学术期刊上独立公开发表的与复试专业相同的学术论文(不少于3000字);②科研创新能力考核由考生申请,将申请表及论文原件提交研究生学院初审,由专业复试小组考核认定,认定结果上报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后者给出最终结果;③在核心学术期刊上每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计5分,其他省、部级学术期刊上每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计3分。最高计10分。④科研创新能力得分直接计入最终成绩。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最后一个招生名额出现最终成绩相同的若干考生时,按初试成绩(含初试加分项)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调剂考生排在该专业一志愿合格生源之后。
       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调剂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按要求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点击确认“待录取”;点击确认后到研招办领取调卷函,持调卷函与原一志愿报考单位联系并申请将本人的考务档案(调剂表、入学考试试卷)通过机要在规定时间寄往我校研招办。考务档案逾期不到的,将影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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