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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工业大学在职考研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在工业工程等18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考与录取按下述规定进行:
 
  一、报考条件
  在职工程技术、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工程硕士。
  1、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2、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招生的工程领域
  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工业工程、动力工程、化学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建筑与土木工程、生物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项目管理、仪器仪表工程
  集成电路工程、物流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15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限额为195人。
 
  四、报名程序
  采用网上报名与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可参考附件2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6月23日至7月11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要求登录注册后,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缴纳考试费(电子照片标准见附件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2日至15日期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件护照)、学位学历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均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由于证件遗失或暂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有效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2015年10月9日-10日期间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考生必须进行现场报名,只进行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考生操作流程可见附件2)
 
  五、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GCT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
 
  六、考试内容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forMasterofEngineering,简称"GCT",考生的2014年"GCT"成绩有效期为一年。"GCT"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我校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2015年考试大纲为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
  第二阶段,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持本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测试和综合面试。
 
  七、报考资格审查及录取
  1、报考者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后,须携带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和填写完整的《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面试情况登记表》(须从网址:http://yjs.hebut.ed下载)、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主划定,按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报考资格不符或在资格审查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培养方式
  采取"进校不离岗"在职业余学习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公共课阶段分周末班和集中班两种形式,学习年限2.5-5年。学位论文由学校导师与企业或工程管理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联合指导,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论文形式为工程设计或研究论文。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河北工业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九、学费
  我校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学费标准为26000元/人。
  其它未尽事宜,请致电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咨询。
  联系人: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柴建利
  联系电话:************
  ************(现场报名期间)
  传真:************
  网址:http://yjs.hebut.edu.cn

   附件: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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