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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校外申请人可将以上全部申请材料按时间安排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
  2.各学院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及时对申请者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将拟接收外校免试生的申请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后,将同意复试的免试生名单通知各学院。
  3.各学院组织复试,并将复试情况表(包括校内外)及校内免试生的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
  4.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拟接收的免试生有关材料进行审定后确定接收名单。
  5.研究生院向拟接收的免试生寄发接收函。
  六、2014年我校接收免试生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招生专业目录所列计划的30%。
  七、各学院接收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可与推荐免试生工作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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