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录取硕士研究生面试工作,确保客观、公正、科学地选拔学生,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试录取工作实施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录取硕士研究生面试工作,确保客观、公正、科学地选拔学生,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校政〔2020〕25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土木水利专业工程建造与管理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复试,按本细则组织实施。
第三条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和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进行。
第二章复试组织
第四条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五条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组织成立复试工作组;
3、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第六条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组,按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工作组员由该专业硕士生导师或担任该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组成,面试组人员由学院领导小组从工作组中随机抽取。
第七条学校督查组负责监督工作。
第三章复试内容及要求
第八条复试形式为线上综合面试,计划招生数与参加复试人数比例为1:1.2。
第九条复试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方式按照学校要求进行。
第十条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一条采取考生自述、面试组成员提问和随机抽取题签回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综合面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为25分钟。
第十二条线上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内容分四个部分:
(一)综合素质考查内容(40%):
1、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2、思想道德与社会责任感:考察学生的合作精神、创新精神以及参加社会实践的经历等。
3、身心健康状况:身体健康状况、有无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严重问题。
4、专业领域以外的特长和能力:本专业领域以外的技能或者专长,需将相关证书、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提前上传至网络远程复试系统。
(二)外语考查内容(15%):
5、考察内容:外语口语、听力及应用能力。
(三)基础及专业知识考查内容(40%):
6、基础与专业知识:由面试组成员提问和随机抽取题签回答方式。
(1)面试组成员提问,主要考核工程建造与管理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课知识、实践技能等专业综合能力。
(2)抽签回答问题,主要考核专业课程知识,原则上专业课程知识考查内容应与初试专业科目内容不同。如初试科目非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内容,以工程项目管理知识为主。如初试专业科目与工程项目管理内容相同或相近,则以工程经济学知识为主。
(四)科研能力考察内容(5%)
科研基础与能力:通过对毕业论文或从事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未来研究计划的阐述,了解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三条线上综合面试环节
1、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
2、自我介绍环节:三分钟中文自述,内容自行确定;
3、外语能力考核环节:两分钟英文自述,随机抽取英文测试题签作答;
4、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等考核环节:随机抽取专业知识题签作答,面试组成员提问。
第四章成绩评定
第十四条综合面试时,工作组成员按《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无记名评分表》内容分别评分,打分时不能互相商量或暗示。
第十五条面试结束后,按平均值计算线上综合面试成绩。
第十六条面试工作小组须按照面试成绩结果,写出书面报告,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
第十七条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即:初试成绩=总分/5)(权重为70%)和复试成绩(权重为30%)之和。
第十八条线上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第十九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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