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工程大学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河北省2014
五、管理与监督
1.各学院要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监督,推免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推荐和接收条件、标准和方法、程序,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维护推免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全校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受理举报与投诉,确保推免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
3.对在推免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并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各学院要对申请推免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操作。对发现有审查不严,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处理责任人。
六、有关政策
1.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均列入国家计划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按国家和河北省政策规定缴纳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入学当年享受最高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2.已被正式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研究生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3.为了我校招生计划的顺利执行,已被正式接收的推免生要签订有关协议,各学院要明确向学生说明录取后不得放弃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否则将减少下一年度该学院的推免名额。学工部和各学院负责收回已被接收推免生的就业协议书。
七、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接收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自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所修课程、实习和毕业论文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
3.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 2021-10-01.........
- 2021-03-01南京财经大学812
- 2020-10-21求国际商务资料
- 2020-07-21美学
- 2022-01-16安师大
- 2020-04-03浙大材料科学基础第1前辈的经验分享十初试复试
- 2020-04-03浙大教育学综合高分学长的经验分享
- 2020-04-03浙大832机械设计基础最新复试初试资料
- 2020-04-03浙大药学基础综合第1学姐的经验分享
- 2020-04-0321浙大法学专业硕士高分学长分享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