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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报考须知


  七、录取
  1.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政审及体检等方能录取。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择优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已经全部通过或部分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的考生,或具有三年及以上会计实务工作经验且工作成绩突出的考生,或具有会计师中高级职称且有较好实践工作业绩的考生,可考虑优先录取。相关考生必须提供相关原始证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4.对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政审、体检等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1.中心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2.邮编:430205
  3.电话:************(左老师);************(曾老师);************(周老师)
  4.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hbue.edu.cn;MPAcc中心网址:http://mpacc.hbu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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