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师范学院教科院考研复试细则
写在前面:随着2014年34所自主划线院校考研分数线
第四组(课程与教学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和教育技术在教育大楼1110室计算机学院会议室,考生候考在1108教室。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内容按《湖北师范学院教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时间另行安排。
(五)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由培养单位据实决定。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提出意见、培养单位考核认定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综合成绩。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的百分制构成:综合面试占40%,专业笔试占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30%。
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一志愿考生)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调剂考生)
跨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计算(由高往低调)=(原始成绩-一志愿报考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调入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
(六)录取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一志愿优先和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优先进行招录。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并保证专业。调剂考生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按二级学科方向排名,依次录取并需服从专业调剂。
(七)其他事项
1、本细则由教育学一级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其它未尽事宜由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决定。
相关链接:
2014年考研复试专题| 复试经验| 复试试题| 复试交流 | 2014年考研讨论版
2014年考研调剂中心| 2014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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