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2013中国语言文学复试工作细则
2013年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
2013年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调剂、复试、录取工作。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复试工作按三个分小组进行:文艺学、美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组;中国古代文学、地域文化与文学组;汉语言文字学组。
三、复试分数线
我院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2013年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文学类,一区)。
四、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
五、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于4月12日到我校研究生处报道,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以上材料必须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套(准考证不需要复印件),另请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地点: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07办公室)。
(三)复试费用:复试费用100元/生,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另缴150元加试费,由研究生处统一收取。
(四)复试报到:审核合格者,考生持研究生处复试通知单于4月12日(8:00-17:00)到我院报到登记(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21A503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人:蔡老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和形式
1.专业课笔试。科目以201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的“复试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时一并进行。预先准备若干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回答提问。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当场给出评语。(注:考生进行综合面试的顺序由面试前抽签决定,抽签地点即综合面试的地点)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届时见文学院一楼展板、五楼公告栏处)
1.专业面试及外语测试:
(1)文艺学、审美文化与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组:
4月13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候场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考研自习室(21A602)
复试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6楼21A603教室。
(2)中国古代文学、地域文化与文学组:
4月13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候场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21A503)
复试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会议室(21A505)
(3)汉语言文字学组:
4月13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侯场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党员活动室(21A415)
复试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学生会办公室(21A413)
(4)外语测试与专业面试同时间段进行。进行外语测试和专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可自由灵活选择。
地点:所有考生外语测试安排在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21A410教室。
注:各专业考生务必于4月13日上午8:30到相应的专业面试地点进行抽签,请听从复试小组老师安排。请大家按抽签顺序在候场室等候。
2.专业笔试:
2012年4月13日晚上18:30-20:30
地点:所有考生专业笔试地点安排在教育大楼1J11教室。
3.加试考试:
4月14日上午9:00——11:30
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会议室(21A505)
八、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提出意见、经我院复试领导小组考核认定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综合成绩。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
复试成绩的百分制构成:综合面试占40%,专业笔试占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30%。
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计算公式: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一志愿考生)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调剂考生)
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公示制度
考生复试完成后,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将考生复试成绩和入学考试总成绩上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十、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政考核与专业面试、外语测试同时间段进行。进行专业面试、外语测试或思政考核的先后顺序,考生可自由灵活选择。思政考核地点在人文楼五楼摄影摄像实验室室21A508。
十二、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文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致电蔡老师(************)问询。
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
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2013年4月
附件:复试具体安排
日 期 | 内 容 | 时 间 | 专业复试地点 | 复试对象 |
4月12日 | 持研究生处复试通知单到我院报到 | 8:30-16:00 | 文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21A503) | 全体复试考生 |
4月13日 | 专业面试 | 9:00-11:30 14:30-17:00 | 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6楼21A603教室 | 文艺学、审美文化与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考生 |
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会议室(21A505) | 中国古代文学、地域文化与文学专业考生 | |||
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学生会办公室(21A413) | 汉语言文字学专业考生 | |||
4月13日 | 外语测试 | 9:00-11:30 14:30-17:00 | 文学院21A410教室 | 文学院所有复试考生 |
4月13日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9:00-11:30 14:30-17:00 | 文学院摄影摄像实验室21A508 | 文学院所有复试考生 |
4月13日 | 专业笔试 | 18:30—20:30 | 教育大楼1J11教室 | 文学院所有复试考生 |
4月14日 | 加试考试 | 9:00-11:30 | 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会议室(21A505) | 同等学历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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