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高等师范院校。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
我校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高等师范院校。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现设有20个教学院,63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15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57人,教授149人,副教授335人,具有博士学位237人,硕士生导师300余人。
2016年,学校共有6个一级学科(40个二级学科)和3个专业学位类别(27个领域),共67个二级学科(领域)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300人左右(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所有学科专业均招收定向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者报考湖北师范学院!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2016年9月入学前)可毕业本科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基础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学历教育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原培养单位同意,否则不予发放准考证。
4、报名参加我校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中的1、2条外,还须符合下列规定:(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或高职高专毕业后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大学本科同等学力的人员;(3)或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要求报名(可随时修改网报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6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三、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湖北省教育厅或我校网上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审查、核对,若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才准予考试。
3、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初试
1、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专业课一(150分或300分)和专业课二(150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三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初步定在2016年4月中旬。具体复试时间以我校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③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④其他需要复试时由学校或院系考察的内容。复试具有否决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七、录取
1、我校将根据考生初、复考试成绩,结合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同等条件下,定向生优先录取。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我校研究生处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入学时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新生报到后,将对新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将按照我校有关规定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4、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1、学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文件(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文件(鄂价费规【2014】11号)等文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学年度收取,收费标准为: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生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生
(3)住宿费:1200元/生·年。
2、研究生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2)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均享受(有工资收入除外)。
(3)新生学业奖学金:①特优新生学业奖学金:20000元/生。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均可参评,比例为10%。该项奖励与“新生学业奖学金”不重复计。②新生学业奖学金: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可获得10000元/生的“新生学业奖学金”;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可获得8000元/生的“新生学业奖学金”。
(4)年度学业奖学金。从入学第2年起分年度评定并发放,分为一等(1.0万元,20%)、二等(0.8万元,30%)、三等(0.6万元,50%),覆盖率100%(违纪违法情况除外)。
(5)单项奖学金:对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设有1000-5000元的各类单项奖学金。
(6)研究生创新科研基金:在校研究生均可申请1000-3000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7)“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在校研究生均可申请三助一辅岗位(助教、助管、助研,辅导员),“三助一辅”助学金不低于2000元/生·年。
(8)困难补助:家庭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政策经绿色通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申请困难补助。
(9)推选优秀硕士研究生参加国外游学项目。
九、其他事项
1、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4、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5、考生可通过湖北师范学院校园网的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grad.hbnu.edu.cn)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在各培养单位网站上查询;也可致电学校研招办或直接同相关培养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事宜。各培养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招生目录。
(实习编辑:杨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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