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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报考点2012年研招考试现场确认通知


 

海南省考试局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特别提示

  一、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考点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二、禁止考生携带《考场规则》规定以外的物品(如手机、挎包、书籍等)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违者视为考试违规,将按教育部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三、如果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特别是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了考点,必须将这些物品放在考场外的物品放置处。考点不承担这些物品保管和遗失赔偿责任。为了避免个人物品遗失,希望考生不要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参加考试。
  四、按照本次考试管理规定要求,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向监考员出示所携带的金属物品,并接受监考员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进行的安全检查。考生如果携带含有金属成份的物品(特别是手机等通讯工具) 接受检查,探测器将自动报警,考生必须对报警部位作出解释并出示相关金属物品。监考员有权阻止不配合检查或者携带规定以外物品的考生进入考场。希望考生加强自律,配合安全检查。
  五、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到达考场门口接受安全检查。各科开考15分以后(即上午8时45分以后、下午2时15分以后)考点将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拆封试题袋,进行答题。
  七、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果违规,应接受和配合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检查处理,签署并接收《硕士生入学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
  八、《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摘录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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