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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复试时未按时报到者,做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请勿自误。
       二、复试比例及复试资格
       (一)复试比例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差额比例按照120%左右掌握。
       (二)复试资格
       1、我院以教育部划订的《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确定复试资格的依据。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生均具有复试资格,具体名单参见我校研究生处网页研招办页面公告。
       3、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调剂复试的有关规定,申请调剂我院,经审核同意接受调剂申请,且完成调剂程序者,获得我院调剂复试资格。调剂复试名单也将由学校研究生处网页研招办页面进行公告。具体调剂要求见研招办页面:
       海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学院其它调试要求:
       4、考生的第一学历为物理、应用物理专业,不招跨专业报考者。
       5、复试报到时,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通过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6、申请享受初试成绩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教育部公布分数线后一周内,提交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须在教育部公布分数线后一周内,提交已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由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及报批,逾期不予受理。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须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接受报考及复试资格审查。
       请考生认真阅读,海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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