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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布),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包含初试科目名称及考试时间安排等信息)。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参加初试。
  (三)考试地点:由考点统一安排。
  (四)初试科目时间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9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五)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研究生初试复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101思想政治教育、201英语一、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各地书店有售。
  333教育综合、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由各专业学位教指委提供考试大纲或指导性意见,由我校自主命题
  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以上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请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询。
  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复试
  1、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看我校《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办法、时间、地点及复试要求,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布。
  七、其他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
  2.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
  3.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其他类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等部分组成,奖助对象为全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和在职专业研究生)。
  4、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除录取类别为委托定向培养外(须在复试时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委培合同),均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到考生本人。
  海南师范大学代码为11658。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71158)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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